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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64台电视到货破了25台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4年1月11日 00:00

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委托德邦物流托运液晶电视,不想收到货时,屏幕却破了三分之一,幸好做了保价10万元。哪知,理赔时,物流公司给予的赔付金额却不到保价的十分之一。这让福州的江先生难以接受,于昨日向本报968111反映。

   客户:修理费至少3万

   2013年12月13日,江先生通过福州德邦物流,托运64台京东方品牌原厂包装的液晶电视到长春。为了防止损失,江先生做了10万元的保价,共支付物流费用合计3049元。

   10天后,长春的收货人收货时,看见电视包装箱全平躺着,十几台叠放在货车上,拆箱验货后发现23台电视屏幕出现破碎,还有2台外壳碎裂。

   江先生告诉记者,液晶电视屏体的成本约占整机成本的80%,机器返修加上人工费等共需32749元。但福州德邦提出的赔付金额只有6486元,他无法接受。

   物流:客户属超额保价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德邦物流上海总部,客服部有关负责人答复记者称,电视液晶屏出现破损,一个在于包装不是很到位,易碎品一般要钉上木架,客户可能考虑到包装费用较高而没用;车队在运输过程中装运也存在不足。对此,物流公司确实要承担责任。

   该负责人称,在理赔环节上,客户无法提供有效的货物价值凭证,虽然做了10万元的保价,但经过理赔人员的测算,实际货物价值低于托运单上填写的价格,是超额保价。为此,理赔人员根据市场上的修理费做的初步估价跟客户提出的理赔金有所差距。他们会继续和客户协商。

   律师:赔偿以实际价值为准

   对此,江先生认为,如果物流公司对于商品本身价值有怀疑,他可以不要理赔金,物流公司负责把电视修好就行。另外,江先生疑惑,做了保价,难道不是按保价来理赔吗?

   就此,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认为,托运过程出现货物损坏,涉及修复费用争议,都要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鉴定,而不是以各自说法为准。如果是丢失了,市民可以凭借货物发票凭证原价索赔。至于保价托运,不管保价多少,理赔时都是按实际价值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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