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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3中国仓储协会会员交流与合作年会....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3年10月9日 00:00

关于召开2013中国仓储协会会员交流与合作年会暨赴新加坡马来西亚交流学习的通知
协会全体会员,其它相关单位:
    经研究,2013中国仓储协会会员交流与合作年会定于11月10-1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花园酒店(清远市清新区环城中路8号)召开,并在会后组织会议代表赴新加坡、马来西亚物流企业进行为期5天的交流学习。鉴于协会会员逐年增加、已接近500家,会员结构及其发展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兼顾各方面会员的发展需求、方便会员之间的自由交流,本次年会在内容设置上主要考虑物流企业的共性话题,且丰富了会议代表的互动交流形式。现就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方式与议程设置
    11月10日全天,接待参会代表报到注册。
    11月11日09:00-12:00,邀请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荆林波先生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物流企业发展对策”进行深入分析;由协会负责人报告仓储行业发展情况和协会主要工作;为获得“中国星级仓库”和“中国仓储服务金牌企业”称号的企业授牌。
    11月11日14:00-17:00,组织一系列会员联谊与拓展活动;17:30-18:30,召开中仓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另发)。
    11月12日08:30-12:30,邀请国内相关知名机构负责人围绕物流企业“文化建设与市场营销策略”、“法律实务与风险管控”、“保险与融资策略”开展专题讲座与互动交流。
    11月12下午至17日,组织会议代表赴新加坡、马来西亚物流企业进行交流学习。请会员自愿报名参加。
 
二、年会的准备工作与要求
    (一)请参会代表于11月1日前报名。赴境外交流学习的代表,请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个人因私护照和6张2寸白底护照照片。
    (二)为继续推动仓储增值服务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创新,在总结协会历年征集“创新成果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首先面向会员企业组织评定“全国仓储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全国仓储设备技术应用优秀推进企业”,并在本次会议期间颁发证书和标牌(通知另发)。望相关会员踊跃申报。
    (三)根据相关规定,拟在本次理事会会议期间增补一定数量的协会各层级负责人。请相关会员特别是新加入协会的会员根据自身条件与《协会负责人条件与权利义务》,于10月10日之前与协会会员服务部沟通,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同意后、于10月20日前填写相关《申报表》。
 
三、相关会务安排
    具体会务工作由协会会展部(即中仓路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
    会员部:常 春(010-66095317,18611645058)
    邮  箱:changchun@caws.org.cn
    会展部:王效一(010-51951880,15300186690)
    邮  箱:wangxiaoyi@caws.org.cn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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