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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21年4月6日 07:13

物联评估字〔2012〕36号

 

各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各A级物流企业、拟申报A级物流企业的企业: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的要求,按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物联评估字[2011]57号)和《A级物流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物联评估字[2011]104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A级物流企业完整、规范的完成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的填报工作,现对网上申报系统有关物流企业填报的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A级物流企业和拟申报A级物流企业的企业,需要使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http://cele.chinawuliu.com.cn),完成相关新评、升级、复核和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
    二、企业进入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首先要进行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企业唯一的系统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自行设定其他用户名。企业登陆异常或1—13批A级物流企业首次登陆系统,发现用户名已被注册(为完成原纸质申报材料的录入,已帮助完成了部分企业的注册,并设定了登陆密码),请及时联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
    企业需填报包括“企业性质”、“企业简介”在内的所有注册信息,此处的“企业简介”是企业提交申报信息附件中“企业简介”的简版,主要内容要保持一致,但不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不愿公开的内容,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可为A级物流企业对外宣传使用。
    三、企业注册后相关注册信息可在“我的资料”里查询,若有变动,请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如遇企业更名等重大信息变化,需向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说明,并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后台处理后,再行修改。
    四、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发起申请,填报“A级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首先完成“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申请性质”、“申报类型”、“申报级别”,其中“申报类型”、“申报级别”选定后即不可更改,确要更改,需取消该条申请并重新发起申请;填报“员工总数”、“服务模式”、“服务领域”、“已获得资质证书情况”等信息,其中“服务领域”和“服务模式”按照提示框可以多选,同时在每一项的“其他”栏中,可以详细列明未被列出的具体服务模式和服务领域。
    五、“企业信息”填报后,即可进行“申报信息”的填报。“申报信息”包括三部分内容:“评估指标表”、“附表”和“附件”,所有数字指标,均应以指标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报数字,不要再加计量单位。“年总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含非物流业务收入)。
    (一)“评估指标表”,请点击“填写”进入。“营业时间”是指企业的经营年限,而不是成立日期。
    (二)“附表”是为“评估指标表”提供详细说明材料的一系列表格,填写的数据和内容需与“评估指标表”保持一致。“附表一”和“附表二”中右上角填写的年份应是审计报告的年度。凡是提示有“模板下载”的“附表”需按照系统提供的模板格式进行填写并上传,所填写的内容、数量必须达到所申报等级和类型的最低要求。
    (三)“附件”中的每个控件只能上传一个文件,若某个附件的内容多于1个文件,请打包压缩后再上传。为保证上传图片清晰,请使用扫描图片,并尽量控制文件大小。
    “企业简介”应包含核心业务、主要服务功能、服务领域、服务模式、网络体系、流程控制、企业规模、发展历程、发展方向、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复核企业应着重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可用Word文档上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需用副本原件扫描上传。“税务登记证”、“专业资质证书”、“ISO或其他质量认证证书”需用原件扫描上传。“企业章程”需要用完整的原件扫描上传。“业务辐射面分布图”可以图片的形式上传。“组织机构图及相关指标职能分配表”可以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
    “审计报告”需要用完整的原件扫描上传,且必须是由正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的,完整附注内容和完整的签章(除在正文中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名章并签字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分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专用章)。
    “物流方案设计与实施简介”是企业提供的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程重组、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的已经实施案例,可以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
    “信息化简介”应反映企业信息化系统、电子单证管理、货物跟踪和客户查询等信息服务功能,除文字说明外,应提供能够反映企业主要物流经营业务信息化管理的系统界面截图,可以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
    六、提交申请的企业应经常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了解审核流程进度,直到“当前状态”显示“已发布通告”为止;申请期间,若“当前状态”显示“申请被退回”,企业应按照反馈的初审意见及再审意见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七、为简化复核工作,动态了解A级物流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企业需按照以下要求,每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年报财务报表”,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1、在新评和复核年度的A级物流企业,请依据申报材料的年度审计报告,进入“年报财务报表”,填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张财务报表数据。如果申报依据的审计报告不是申报期上一年度的(如2012年提交申请,因2011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而使用2010年度审计报告),请同时填报申报期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2011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在非新评和复核年度的A级物流企业,请务必于每年4月底前,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年报财务报表”,填报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有年度审计报告的请按照审计报告填报,没有审计报告的,可按照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请各A级物流企业,收到此通知后,及时填报201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并补报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
    请各地方评估办负责将此通知下发给本辖区域内A级物流企业,并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填报工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国栋、伍勇、尹斐洁
    联系电话:010—68391257、68391215
    传    真:010—68391452
    E-mail:zwlpgb@vip.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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