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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名单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0:00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等8部门共同组织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试点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试点绩效评估、动态监督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试点的监督管理和经验总结。试点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将被授予“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

高峰说,此次试点覆盖贸工农等实体产业中的50多个细分行业,试点的目的是推动形成完整高效的产业供应链体系。

另据商务部官网发布的消息,10月1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部门印发通知,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本次试点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现代供应链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

在经过各地择优推荐、商务部等8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共同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环节,从114家申报城市中确定了55家试点城市,从1359家申报企业中确定了266家试点企业。

本次试点是一次全新的试点,由商务部等8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两大主体,是一个全产业、全链条、全环节的试点,覆盖贸工农等实体产业中的50多个细分行业。试点的目的是推动形成完整高效的产业供应链体系,通过创新发展产业供应链、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构建供应链质量促进体系、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供应链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等六大任务,创新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供应链平台,培育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领先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体系完整、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供应链创新发展和政府治理实践经验,探索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下一步,商务部等8部门将研究制定试点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试点绩效评估、动态监督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试点的监督管理和经验总结,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试点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城市和企业将被授予“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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