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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和价格放开将成了油气改革的重点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6年12月7日 00:00

      从今年10月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的油气改革文件已达八个,直指输配体制改革和第三方准入两大核心,并在福建开启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被认为是在为年内出炉的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做好准备。(11月30日 《经济参考报》)
 
  从中不难看出,油气改革的思路涉及石油天然气上中下游各领域的市场准入和价格放开,最终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实现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市场准入和价格放开将成新一轮油气改革的重点。
 
  按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长期以来,都是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天然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行业管理工作。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价格主管部门有关管道运输、储气、气化等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规定,并与用户签订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合同。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解,居民实行用气阶梯价格、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
 
  2015年,国家发改委两次推出价改措施,非居民存量气和增量气真正完成并轨,将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放宽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此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目前,中石油已向各天然气用户下发通知,从2016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结算价格,其中华北地区上调15%,其他地区基本上调10%。中石化、中海油方面暂时未做调整。
 
  中石油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后,目前仅有少数地市终端价格随之上涨,下游实现价格传导或面临较大难度,理顺油气产业链价格传导机制、促进交易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呼声再起。这是因为涨价对下游终端用户来说一定会增加成本,地方政府考虑到未来煤改气工作的推进情况,可能有相当部分地市将不提高终端工商业用气价格,但是门站基准价格制定下来以后却是只涨不跌的局面,确实会带来许多的弊端,这也是新一轮油气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比重要增加到10%左右,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供应量将达到3650亿~4000亿立方米,但消费量只有3250亿立方米,这背后有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天然气缺乏调峰成本补偿机制等诸多原因。
 
  为此,“十三五”期间将大力实施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开拓消费市场。一是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降低管输气价,逐步开放生产、销售气价,实施气、电价格联动。二是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扩大海上低价LNG进口,做大蛋糕,摊薄成本。三是合理布局天然气网络和服务设施,鼓励大用户直供等,预计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可达到3500亿立方米左右。最终实现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从而避免出现随着天然气用气成本增加,下游管输费用不降的现象发生。政府只需做好自己的事情,由市场来调解价格,会使油气走上更加正常的运行轨道,也才能给普通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
 
本文同期刊载于12月5日《现代物流报·钢铁物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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