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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打出新“组合拳” 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6年9月7日 00:00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10号),大力开展“降低供给成本行动”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各类成本,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一、上半年已出台的降成本措施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9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降低税费负担在连续三年清费减负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分5批取消、停征、降标和放开88项涉企收费全面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为企业减负约43.4亿元从5月1日起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全省开展了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减费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降低用工成本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5%,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预计为企业减负18亿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严格规范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申请在5%-12%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是降低用地成本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鼓励各地以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

  四是降低用能成本自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并同步同幅度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启动新一轮煤电联动下调火电上网电价2.49分/千瓦时,下调省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1.08分/千瓦时

  五是降低融资成本制定实施《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补齐金融短板,增加金融有效供给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

  六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取消137项行政审批事项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经过2014年、2015年两次修订共取消和下放62项核准权限,目前正进行第三次修订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非涉密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动态跟踪、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跟踪”

  二、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综合成本的新“组合拳”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8月1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再次研究部署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已出台并实施降成本系列举措基础上,瞄准企业“痛点”突破重点难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湘办发[2016]  号)提出多项“干货”措施,打出了新的“组合拳”

  一是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再次降低1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为企业每年减负约10.7亿元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政府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搭建的网络平台软件(医保、税收、房地产、旅馆业治安等网络)及技术维护所需费用严禁向被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收取减少企业相关支出约8000万元。

  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轮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59项第二轮拟再次清理规范94项,对保留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对改由审批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减负约1.5亿元。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财务管理、适当降低会费标准。

  三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健全覆盖全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省财政视各地“财银保”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金融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情况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实效给予适当奖励。

  四是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通过暂缓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力度、缓缴困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实施稳岗补贴等措施,缓解企业“用工贵”难题

  五是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用电方面,研究提出降低大工业用电方案通过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规模及范围、购进省外低价电、停征大工业用户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降低水电上网电价、实行过渡电价政策、调整基本电费和高可靠性供电收费等措施,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57亿元用气方面,降低非居民用气大户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新增非居民用户燃气“开口费”标准。

  六是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使用“湘通储值卡”结算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享受车辆通行费九折优惠,时限暂定一年

  省政府将建立降低企业成本督促落实工作机制由省政府督查室、省审计厅、省优化办、省减负办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考核严格问责,使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具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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