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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政:货车过高速公路最高可享50%优惠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6年5月24日 00:00

  根据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减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5月20日8时起,山西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最高可享受50%的优惠。
 

 

  办理山西省ETC卡的货车享受通行费减费优惠政策,按照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12%的优惠;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20%的优惠;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通行位于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11条高速公路:大同市以大同县为中心的天镇至大同、大同至浑源、广灵至浑源3条路段;吕梁市以临县为中心的临县至离石、苛岚至临县2条路段;忻州市以神池县为中心的神池至河曲路段;晋中市以和顺县为中心的阳泉至左权1条路段;临汾市以隰县为中心的霍州至永和东、霍州至永和西2条路段;运城市以闻喜县为中心的闻喜至合阳、河津至运城2条路段。还有5条环城高速公路:大同环城、朔州环城、阳泉西环、临汾联络线、运城南环高速公路时,享受现行收费标准50%的优惠执行。
 
  上述三项优惠分别享受,不叠加累计优惠,并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同时,在上项三项政府还贷公路高速货车减费优惠政策优惠期暂定1年,自2016年5月20日8时起执行,2017年5月19日到期。到期后视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进行调整。货车ETC卡面向可以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的所有货车,不限定车籍、车型和货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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