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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进《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具体落实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5年9月11日 00:00

 
  9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为实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五个重点任务,商务部从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政策环境三大方面,提出十项保障《意见》落实的具体措施。
 
十项保障措施确保落地 物流配送能力将大幅提升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沈丹阳指出,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方面有三项措施:一是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向下、向西工程”,支持第三方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二是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三是引导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就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
 
  在农村电商基础实施建设方面有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二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邮政等各部门及电商、快递等各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
 
  在创建政策与服务环境方面有五项措施:一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电商人才的培养、引进与培训;四是规范电商市场秩序;五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典型案例选出推广,引领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氛围。
 
  据了解,《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意见》强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四化”同步发展的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点是加强工业品下乡、农村产品进城、农资流通、农村综合服务及电商扶贫开发。《意见》针对目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一是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是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四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六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八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九是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十是开展示范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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