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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长江流域黄金水道 十一省市“协同作战”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00:00

  近日,交通运输部在武汉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交通运输工作推进会,并同时召开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启动会议。
 
  记者从会议发言资料获悉,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在会上表示,要着力打造全流域的黄金水道,要准确把握《指导意见》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机遇,充分释放长江黄金水道的潜力和空间,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
 
  同时,针对三峡船闸通过能力已趋于饱和的现状,杨传堂表示,将配合国务院三峡办加快做好水运新通道前期研究工作,理顺三峡通航管理体制。
 
  交通“十三五”规划长江经济带是重点
 
  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杨传堂在规划编制会上指出,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五年发展规划是全面深化改革后赋予交通运输部的一项重要职能,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是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第一个涵盖各种运输方式的五年规划,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天下午举行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交通运输工作推进会上,关于长江经济带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布局再次成为焦点。
 
  杨传堂在会上强调,在打造全流域黄金水道方面,要提升黄金水道综合功能和通过能力,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建设通江达海、干支衔接、网络畅通的航道网,强化港口枢纽作用,全面推进船型标准化,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
 
  他还强调,要加快建设“一江两横五纵”综合交通体系,以及加快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同时全面深化交通运输各项改革。
 
  对于交通部的这次部署,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表态积极。以东道主湖北为例,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会议期间表示,希望加快推动“645”工程、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三峡翻坝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合力打造长江黄金水道。
 
  事实上,关于长江沿线区域各省市的项目建设及分工在更早前便开始。10月25日,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同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送审稿)》。
 
  10月26日,记者在武汉金博会上获悉,国家将会组建最高规格的协调机构和具体领域的落实机制。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透露,某城市在找他“帮忙找项目”,他建议各种创新项目不再是过去单一领域的项目,而更需要跨界、跨区域的融合性项目。
 
  十一省市议“打造黄金水道”
 
  记者从参会人士处获悉,28日下午的关于长江经济带的交通运输工作推进会,参会者还包括长江经济带十一省市交通部门负责人,其中湖北、上海、重庆等地交通部门负责人做发言,汇报各地工作进展,还重点探讨了如何打破长江黄金水道“肠梗阻”以及三个航运中心建设等。
 
  杨传堂表示,目前黄金水道的潜能还未充分发挥,一方面航道能力不足,同时港口集约化水平不高;另外有关水运发展的政策法规待完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否则黄金水道也舞不起来。
 
  据报道,湖北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在会上表示,建设长江经济带,交通要当“先行官”,湖北省已经启动“长江干流武汉至安庆6米、宜昌至武汉4.5米”深水航道治理工程。该项工程完成后,万吨海轮可常年直达武汉,湖北省将由内陆变沿海,成为中西部的“出海口”。目前,“645”工程航道整治模型试验正紧锣密鼓进行。
 
  上海市交委副主任冯健理以及重庆市交委主任滕宏伟均表示,加快推进中游航道整治,必须多省市、多部门协同作战,才能早日实现船舶大型化和万吨轮江海直达。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此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通过能力不足是制约长江航运快速发展的首要因素。目前,影响长江通过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长江干线航道的通航标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已趋于饱和;三是长江上一些早期建成的桥梁对通航有较大影响。
 
  以三峡通航为例,2011年,三峡船闸双向通过量超亿吨,提前19年达到设计年通过能力。目前,三峡库区船舶滞留已经成为常态,最高曾达到940艘次。据预测,未来10-20年,三峡过坝运输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2015年和2020年过闸货运需求将达到1.6亿吨以上和2亿吨以上。打破肠梗塞已刻不容缓。
 
  杨传堂在会议上表示,当下加快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着力打造全流域黄金水道,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以南京以下12.5米航道建设工程、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为重点等。他还提到将配合国务院三峡办加快做好水运新通道前期研究工作,理顺三峡通航管理体制。
 
  杨传堂还指出,将完善部省协调机制,加强和国家相关部门协调,建立部省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11省市交通部门要在现有合作平台基础上,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同时重点推进《航道法》早日出台,并提前做好《航道法》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强不同层次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为黄金水道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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