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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确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打造流通支柱产业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3年8月31日 00:00

    2020年形成六大千亿产业

一核三区:长株潭核心商业功能区、环洞庭湖商业功能区、大湘西商业功能区、大湘南商业功能区 六个千亿产业:商贸物流、居民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湘菜、酒类流通、药品流通

 “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形成商贸物流、居民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湘菜、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六个千亿产业……”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湖南明确了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造流通支柱产业。

规划:

全省形成“一核三区”发展格局

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要通过实施流通产业十大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省形成长株潭核心商业功能区、环洞庭湖商业功能区、大湘西商业功能区、大湘南商业功能区等“一核三区”发展格局;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万亿元,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5%以下,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连锁化率达到35%,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发展壮大10个以上营业额过500亿的都市核心商圈、10个以上交易额过300亿的商品市场、20个以上销售额过100亿的流通企业;把湖南打造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消费中心,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统筹的现代流通体系。

创新:

商业综合体用电与工业同价

为实现目标,省政府相继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流通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健全城市市场体系、畅通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专业市场集群发展、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培育和发展流通千亿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强力打造湖南消费品牌、强化工作举措等十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政策。

为加快都市商圈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商圈项目,比照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商圈建设中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停车场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在用地和容积率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优惠。对企业利用广场、道路、公园等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的,土地出让时可按同地段商业用地市场价格的20%-50%确定出让底价”。

为培育市场主体,降低大型零售企业的用工成本,“将我省大型流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缴费率过渡试点范围”;为降低流通企业的用电成本,“对省会城市和市州所在地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大型零售企业(超市、百货店)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暂缓执行峰谷电价;实行社区农超对接店用电与居民用电同价政策”。

同时在财政支持上,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省级流通产业促进资金从现有1亿元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即增加到2亿元),并决定从今年起连续3年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各市州也相应设立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记者 刘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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