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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指导意见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3年6月17日 00:00

为适应铁路货运组织改革要求,理顺铁路局和专业运输公司关系,加快转变铁路运输发展方式,提高总公司整体运输效率和效益,总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对三个专业运输公司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思路 
集装箱公司:集装箱运输业务回归铁路局,相关资产划归铁路局,集装箱公司不再经营铁路运输业务,专门负责铁路集装箱经营管理。 
快运公司:铁路行李车、行包房、行邮行包专列车辆及基地回归铁路局,快运公司不再经营铁路运输业务,成为专门向社会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 
特货公司:特货公司重点拓展商品汽车、大件、冷藏运输业务,鼓励铁路局更多参与特货经营,双方加大合作力度,发挥双方优势,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做大做强特货运输市场。 
二、调整方案 
1.业务划分 
集装箱公司:铁路局作为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统一经营管理所有集装箱运输业务,负责集装箱货源开发、市场营销等经营工作,承担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效益的责任。 
集装箱公司不再经营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主要负责集装箱购置、租赁、维修、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铁路局今后不再购置集装箱。集装箱公司所属集装箱调度指挥权分别移交总公司和铁路局,跨局集装箱调整由总公司负责,局管内集装箱调整由铁路局负责。集装箱公司在总公司和铁路局派驻箱管人员,掌握集装箱分布及状态信息,保证集装箱得到及时维修。集装箱公司作为物流企业,可面向社会承揽集装箱货源,按托运人交铁路运输。国际集装箱联运业务仍由中铁集装箱公司所属中铁多联公司统一负责。 
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和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因涉及到外资和上市公司,另行专题研究后妥善处理。 
快运公司:行邮行包专列业务移交铁路局经营管理,纳入货运序列,由铁路局货运班列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铁路局负责行李车和车站行包运输组织工作,包括调度、安检、计划、装车、卸车、站车交接以及途中运输等。现有91个中铁快运公司直管站行包房的装卸作业,铁路局可委托中铁快运公司承担。 
中铁快运公司在租用的车站行包房设置营业窗口,受理快运“门到门”运输业务,同时代理铁路局普通行包和行李运输业务,铁路局不再设营业窗口。其他的车站行包房由铁路局设置营业窗口,办理行李、包裹业务的同时,也要受理中铁快运公司小件快运业务。 
特货公司:以商品汽车、大件、冷藏铁路运输为主,加强与铁路局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全程物流业务,做大做强铁路特货运输市场。公司拥有的1400只板架式汽车集装箱管理模式保持不变。 
2.资产划分 
集装箱公司:公司所属集装箱专用平车划归总公司,纳入全路货车统一管理。公司所属满洲里、阿拉山口、大朗、大红门和杨浦等5个铁路货场划归铁路局。公司所属的装卸机具、安检仪等集装箱专用设备一并划归铁路局。 
快运公司:将行李车、行包房、行邮行包专列车辆及基地等资产划归铁路局管理,根据中铁快运业务需要,由中铁快运公司向铁路局租用现隶属中铁快运公司管理的91个车站的行包房部分房产、设备;现由铁路局管理的其他车站行包房,由中铁快运公司根据需要,与铁路局协商租用。 
3.人员划分。按照人员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和精干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要求,将有关人员划转到相应铁路局。根据工作需要,中铁快运公司现有营销人员和业务骨干,可部分留在中铁快运公司。 
4.收入归属。优化整合后,集装箱、邮政、行李包裹和行邮行包专列的铁路运费收入(含集装箱使用费)作为铁路局营业收入。总公司向铁路局收取铁路箱占用费,统一向集装箱公司付费。特货运输收入归属特货公司,并向提供服务铁路局支付费用。 
5.票据使用。铁路集装箱运输不再使用集装箱公司票据,改为使用铁路局票据,相应修改集装箱运单和货票格式。 
中铁快运公司为铁路局代办行李包裹业务时,使用铁路局的行李票、包裹票,办理小件快运时使用小件快运运单,向发送铁路局缴纳铁路运费,小件快运运单作为收费和运输凭证,不再另起票。 
6.信息系统。全路推广中铁快运行包运输管理和中铁集装箱公司铁路箱管理信息系统,由快运公司和集装箱公司分别负责系统开发、维护和管理。 
三、主要支持政策 
1.铁路局要按照敞开收货的要求对三个公司提供运力支持,对中铁多联公司拓展集装箱国际联运和铁水联运业务给予运力保障。在较大集装箱办理站设立集装箱维修场地,满足铁路集装箱维修需要。铁路局执行总公司规定的普速列车行李车编挂方案,行李车舱位要满足中铁快运公司使用需求,热线行李车不得对外包租。铁路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中铁快运公司“门到门”货物运到时限,超过时限时给予赔偿。 
2.总公司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三个专业公司,根据铁路劳动工资宏观调控的有关规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管理机制。 
3.综合研究、妥善处理三个专业公司历史债务等有关问题。相应调整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和有关铁路局年度经营指标和盈亏目标。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从6月1日开始实施三个专业运输公司优化调整,调整过渡期为1个月。总公司货运组织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总体推进,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跟踪掌握推进实施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和各铁路局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负总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优化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2.依法履行公司决策程序。三个专业运输公司优化调整方案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总公司政法司要指导三个专业运输公司,抓紧与公司股东沟通优化调整方案,尽快组织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确保5月25日前全部完成,为优化调整方案顺利实施提供支撑。 
3.全面做好实施工作。总公司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专业运输公司优化调整各项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落实有关支持政策,确保5月31日前完成;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运输局牵头组织做好业务调整、运输组织衔接等有关工作,确保6月10日前完成;由财务司牵头组织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履行资产转让程序等资产调整有关工作,确保9月31日前完成;由人事司和劳卫司牵头组织做好人员岗位调整工作,确保6月10日前完成。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和各铁路局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业务调整、资产划分、人员划转、运输组织、票据使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调整过渡期既有业务有序衔接、运输安全稳定、职工队伍稳定。 
4.严肃工作纪律。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和各铁路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政策,严肃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纪律,坚决杜绝在调整过渡期间发生突击提干、违规调动人员、突击花钱、滥发奖金、私分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上述问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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