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地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3年6月9日 00:00

[摘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6月5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等工作的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北方网2013年6月9日报道国务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6月5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等工作的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明确要求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相关阅读:城镇化虽要圈地扩容 但城镇化不是房地产化

该《分工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其中,国土资源部作为牵头部门,连同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五部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

并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业。

但与此同时,要依法加强流通业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分工方案》还表示,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的另一方面,是由商务部牵头,连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制定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项目用地予以支持。

有报道称援引国土部顾问的分析指出,此次国务院印发的《分工方案》,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园区企业盘活存量用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此前的工业仓储用地多以协议方式出让,此次方案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再通过设定有效的租赁期限,可以有效减少“圈地”和土地闲置情况。

但报道又称,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此前联合调研的数据显示,我国物流园区的平均空置率约60%。且不少企业以获取政策优惠为目的进驻物流园区“圈地”,占而不建,坐等土地升值然后变卖。也有企业打物流旗帜,行商贸经营实质等。


联合会专区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企业评估    |    政府之窗    |    教育培训    |    专家之窗   |    合作之窗    |   联系我们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天雄路118号   电 话:0731-81865607   E-mail:HNWLYCG@126.COM
版权所有: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